基础信息采录实行清单管理、动态调整,未经基础管控中心核准不得增加采集内容、提高采集标准。社区民警不负责采录清单之外信息项目。( )
坚持以房管人、以物管人,常态化开展辖区标准地址和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简称“一标三实”)等基础信息采集核录,全面掌握辖区人口基本情况,服务公安实战和社区治理。( )
对存疑的户口登记管理、居民身份证办理事项,社区民警应当严格依法依规进行电话回访,形成书面材料。( )
派出所应当采取科技加人力的方法,定期组织对辖区人口开展全面调查。( )
社区民警按照规定时限核查报告上级推送的辖区实有人口异常轨迹动向。( )
流出地派出所负责协助流入地加强对本地籍流出人口管理,按照推送任务要求提供身份、背景、前科劣迹、现实风险等情况。( )
社区民警对工作发现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境外人员,及时报所并配合开展调查处理。( )
社区民警在辖区工作一年以上,与社区(村)干部、社区警务团队、重点单位保卫人员“双向”熟悉率百分之八十以上。( )
社区民警对存疑的户口登记管理、居民身份证办理事项走访核查率百分之九十、准确率百分之九十五以上。( )
社区民警对推送的辖区实有人口和流出户籍人口核查任务管处率百分之九十五、准确率百分之九十五以上。( )
社区民警对辖区实有人口应当做到知家庭住址、婚姻关系、工作单位、生活来源和来历流向,工作一年以上知晓率百分之六十、两年以上百分之八十以上。( )
特定对象帮教转化坚持教育挽救与预防犯罪、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会同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依法依规采取重点关注、帮教转化措施,帮助融入社会,预防减少违法犯罪。( )
特定对象帮教转化工作,原则上以户籍地为主,居住地、涉事地予以配合。( )
社区民警在工作中应当注意核查发现辖区内居住的特定对象并在流动人口信息中予以标注。( )
发现特定对象流入本地或者外地的,应当及时报所,并由派出所或者基础管控中心通报户籍地或者流入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