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思想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
根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必须把改革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
根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涉及全党全国性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只有党中央有权作出决定和解释。
根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人民立场是党的根本政治立场,人民群众是党的力量源泉。我们党来自人民,失去人民拥护和支持,党就会失去根基。
根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选人用人必须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确保每个环节都规范操作。
根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必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保持党的肌体健康和队伍纯洁。
根据《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规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作中具有在更大范围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和意见建议不属于应当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的事项。
根据《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规定,接受双重领导的单位党组织,应当同时向两个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
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规定,党委和政府工作部门抽调下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培训,必须报同级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审批。
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规定,党校(行政学院)是干部教育培训的主渠道,应当坚守党校初心、坚持党校姓党,突出党的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加强履职能力培训,发挥为党育才、为党献策的独特价值。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规定,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不承担管理责任。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规定,对出国(境)学习研究党员,由原就读高校或者工作单位党组织保留其组织关系,每一年至少与其联系1次。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党支部正式党员减少到不足三人,可采取与其他党支部合并或约请其他党支部党员参加讨论接收预备党员。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后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不影响其以后入党。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支部大会讨论和表决发展对象入党问题时,本人需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