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生产现场作业“十不干”禁令规定,工作负责人(作业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全程在现场。暂时离开作业现场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长时间离开作业现场时,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变更工作负责人。( )
国家电网公司生产现场作业“十不干”禁令规定,无日计划作业,以及无票作业,均属于I类严重违章。( )
国家电网公司生产现场作业“十不干”禁令规定,作业点未在接地保护范围,属于I类严重行为违章。( )
国家电网公司生产现场作业“十不干”禁令规定,漏挂接地线或漏合接地刀闸,属于I类严重行为违章。( )
《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依据《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构成危险作业罪,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当安全责任清单发生较大范围变动时,不用经安委会批准后重新发布、公示和备案。
安全责任清单指出,各级单位应将安全责任清单的学习纳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安全责任清单指出,安全责任清单内容应纳入安全考试范畴。
安全责任清单指出,转岗人员、离岗三个月及以上的员工,以及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不用重新学习安全责任清单。
安全责任清单指出,各级单位应按照“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的原则,开展安全责任清单执行情况的评价考核。
安全责任清单指出,各专业部门应紧密结合安全巡查、安全专项检查、日常安全监督、事故(事件)监察等工作,开展安全责任清单管理情况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