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01. 根据《单相静止式多费率电能表技术规范》,单相静止式多费率电能表时钟电池采用绿色环保锂电池,在电能表寿命周期内无需更换,断电后可维持内部时钟正确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10年;电池电压不足时,电能表应给予报警提示。
3.202. 根据《单相静止式多费率电能表技术规范》,单相静止式多费率电能表端子盖采用与表壳连体方式;端子盖可以向上翻转并能可靠固定,翻转角度应≥125°。
3.203. 根据《单相静止式多费率电能表技术规范》,单相静止式多费率电能表表盖封印,右耳为出厂封,左耳为检定封。
3.204. 根据《智能电能表技术规范》,智能电能表户外式规定的工作温度范围为:-10℃~45℃。
3.205. 根据《智能电能表技术规范》对智能电能表的可靠性要求,产品的设计和元器件选用应保证整表使用寿命大于等于9年。
3.206. 根据DL/T645-2007电能表通信协议,负荷记录包括五类数据。
3.207. 根据《电能计量装置通用设计规范》,交流充电桩具备多个可同时充电接口时,每个接口可单独配备电能表,也可以安装一只总表。
3.208. 根据《电能计量装置通用设计规范》,采用非车载充电机对电动汽车充电,使用交流计量时,电能表安装在非车载充电机交流进线端;使用直流计量时,电能表安装在非车载充电机直流输出端和电动汽车接口之间。
3.209. 根据《电能计量装置通用设计规范》,10(6)kV~35kV电能计量装置采用线路开关柜时,电能表、专变采集终端、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安装在同一面柜中。
3.210. 根据《电能计量装置通用设计规范》,客户侧整体式电能计量柜内的电流互感器的一次绕组应接在电压互感器的前面。
3.211. 根据《电能计量装置通用设计规范》,集中器的工作电源宜取自变压器低压侧总开关进线侧,邻近电能计量 箱进线侧;采集器及通信接口转换器的工作电源应取自电能计量箱进线开关的电源侧。
3.212. 根据DL/T448-2016,低压电流互感器从运行的第20年起,每年应抽取其运行总量的1%~5%进行后续检定,统计合格率应不小于98%,否则应加倍抽取、检定、统计合格率,直至全部更换。
3.213. 根据DL/T448-2016,在与电力用户签订供用电合同、批复供电方案时,电能计量点和计量方式的确定以及电能计量器具技术参数的选择等内容应由电能计量技术管理机构的专职(责)工程师负责审查。
3.214. 根据DL/T448-2016,I、II、III类电能计量装置宜根据互感器及其二次回路的组合误差优化选配电能表;其他经互感器接入的电能计量装置宜进行互感器和电能表的优化配置。
3.215. 外委人员不得利用自身业务或冒用全民人员名义,为自己单位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