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员应当认真履行考试职责,严格按照规定考试,接受社会监督。
车辆管理所应当严肃考试纪律,规范考场秩序,对考场秩序混乱的,应当中止考试。
考试车辆应当符合相关标准要求,设置考试用车标志,只用于科目二考试的,可不用办理注册登记。
考试车辆应当设置考试用车标志,进行夜间考试的车辆,应当安装考试车辆灯箱,可以粘贴车身反光标识。
车辆管理所考试计划可以选择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者业务大厅公开,供申请人查询。
考生对考试结果有异议的,考试员应当告知考生找业务领导处理。
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作废。
科目二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仍有效。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内容包括: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要求、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爆胎等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防范次生事故处置知识、伤员急救知识等。
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80分的为合格。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不合格的,可以先参加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车辆管理所存在为未经考试或者考试不合格人员核发机动车驾驶证等严重违规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情形的,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暂停该车辆管理所办理相关业务或者指派其他车辆管理所人员接管业务。
对三年内驾龄驾驶人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主要以上责任的,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倒查车辆管理所考试、发证情况,向社会公布倒查结果。
考试场地要加装无线信号屏蔽器,严密防范通过无线通信方式组织作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