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年修正),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年修正),国家实行职业卫生免检制度。(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年修正),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年修正),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年修正),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复印件。(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年修正),有关防治职业病的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组织制定并公布。(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年修正),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年修正),工作场所的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应当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年修正),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年修正),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年修正),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
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1号),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情节较重的,可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记大过处分。( )
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1号),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不及时组织抢救或者擅离职守的,给予开除处分。( )
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
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