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引供电设备故障时,与牵引供电设备相连接的支柱、接地引下线、综合接地线等可能出现高电压,未采取安全措施前,禁止与其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
发现牵引供电设备断线及其部件损坏,在牵引供电设备检修人员到达未采取措施以前,任何人员均应距已断线索或异物处所5m以外。
牵引供电设备支柱及各部接地线损坏,回流吸上线与钢轨或扼流变连接脱落时,禁止非专业人员与之接触。
距牵引供电设备支柱及牵引供电设备带电部分2m范围以内具备接入综合接地条件的金属结构应纳入综合接地系统。
不能接入综合接地系统的金属结构须装设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一般不大于10Ω。
站内和行人较多的地段,牵引供电设备支柱在距轨面2.5m高处均要设白底黑字“高压危险”并有红色闪电符号的警示标志。
禁止借助接触网支柱搭脚手架,必须借助接触网支柱登高时,必须有供电专业人员现场监护。
天桥、跨线桥靠近或跨越牵引供电设备的地方,须设置防护栅网。
电气化铁路区段车站风雨棚、跨线桥、隧道等构建物应安装牢固,状态良好,不得脱落。
距牵引供电设备2m范围内不得出现漏水、悬挂冰凌等现象。
附挂在跨线桥、渠上的管路,以及通讯、照明等线缆,须设专门固定设施,且安装可靠,不得脱落。
电力线路、光电缆、管路等跨越电气化铁路施工时,不须在接触网停电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后进行。
电气化铁路接触网停电检修时,禁止向停电区放行电力机车及动车组。
在电气化区段运行的机车、动车、车辆及自轮运转设备可以攀登到车顶或作业平台的梯子、天窗等处所,均应有“电气化区段严禁攀登”的警告标志。
断开、更换钢轨、拆换接头夹板或调整轨缝前应在钢轨两端轨节间纵向位置,安设一条截面不少于60mm2的铜连接线,连接可靠方可开始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