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所称电信网络诈骗,是指以( )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通过远程、非接触等方式,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规定,( )牵头负责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客户开立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及提供支付结算服务,和与客户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应当建立( ),依法识别受益所有人,采取相应风险管理措施,防范银行账户、支付账户等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应当依法对企业实名登记履行身份信息核验职责;依照规定对登记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对可能存在虚假登记、涉诈异常的企业重点监督检查,依法撤销登记的,依照规定及时共享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对( )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银行业金融机构在( )对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作出提示,对本领域新出现的电信网络诈骗手段及时向用户作出提醒,对非法买卖、出租、出借本人有关卡、账户、账号等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的法律责任作出警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对经设区的( )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实施前款行为的单位、个人和相关组织者,以及因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关联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
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规定,未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和有关风险管理措施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者处( )罚款
《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银保监发[2019]第1号),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新业务、应用新技术( )应当进行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
《浙江省金融机构反洗钱内部控制指引》(杭银办〔2017〕88号),金融机构应建立( ),增强反洗钱举报路线的独立性和灵活性,切实保障每一位员工均有权利并通过适当的途径举报违规事件。
《浙江省金融机构反洗钱内部控制指引》(杭银办〔2017〕88号),金融机构应确保员工培训的持续性,至少( )的反洗钱培训。
《浙江省金融机构反洗钱内部控制指引》(杭银办〔2017〕88号),金融机构必须开展对( )的反洗钱培训,使其在上岗之初就树立必要的反洗钱合规意识。
《浙江省金融机构反洗钱内部控制指引》(杭银办〔2017〕88号),金融机构在发布新产品、创新新业务前必须进行( ),针对所识别的风险制定适当的控制措施。
《浙江省金融机构反洗钱内部控制指引》(杭银办〔2017〕88号),金融机构应确保反洗钱内控制度的全面性和修订的及时性,当现有制度不能涵盖新的监管政策时,原则上应在( )制定完善(新监管政策有明确执行时间的除外)。
《浙江省金融机构反洗钱内部控制指引》(杭银办〔2017〕88号),( )还应对已有制度进行回顾和审查,保证各项制度体现最新的监管要求和本机构的业务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