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9.施工方案应经相关()和行车组织单位会签。
270.()是指由集团公司施工办施工调度室编制的涉及限速(含有计划和临时)、行车方式变化和设备变化的调度命令。
271.施工主体单位(含联合施工单位)应根据()制定施工预案。
272.根据月度施工计划制定的施工预案应经本单位()批准。
273.在普速铁路施工限速地段,非设备管理单位的施工单位需进行巡查养护作业时,凭相关施工日计划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办理()的登销记手续。
274.高速铁路区段营业线施工开通后,需在天窗时间外安排施工地段设备检查,施工地段检查发现设备状况不良时,应由相关()按设备故障和临时补修有关规定办理,责任单位及相关单位做好配合。
275.劳务派遣工由劳务派遣单位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安全培训。
276.上海局集团公司规定距既有线线路中心()范围内铁路营业线施工为邻近营业线范围。
277.普速铁路电气化铁路()外侧2m(接触网支柱外侧附加悬挂外2m,有下锚拉线地段时在下锚拉线外2m)、非电气化铁路信号机立柱外侧1m为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
278.高速铁路路基地段()、桥梁地段为桥面最外侧为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
279.邻近营业线施工分为()三类。
280.在邻营系统内填记的检查或监护记录,如需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时,此项记录应经单位()批准后,方可下发给需整改的施工单位。
281.维修项目是指作业开始前不需对行车条件进行限制,结束后须达到正常放行列车条件,并且在()时间内能完成的项目。
282.可在天窗点外进行的维修作业,施工区段线路允许速度160km/h及以上时,严禁利用特快旅客列车、特快货物班列以及其他运行速度()km/h及以上的列车与前一趟列车之间的间隔时间作业。
283.维修天窗根据影响范围以及对列车运行的影响程度,原则划分为()和站控天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