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FII项下资金在境内与居民之间的资金收付,居民无需进行间接申报。
如果政府部门需花费资源,通过专业手段检查产品或设备的安全性、审查相关人员的能力或资质等,此类认证费、公证费或执照费应申报在“232000-别处未涵盖的政府货物和服务”项下。
留学及教育相关旅行的交易编码区分为一年以上、一年及一年以下,交易编码的选择视申报主体计划或意向的留学及教育时间而定。对不确定时间的留学及教育则视同为一年以下的留学及教育。
需办理登记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银行应凭外汇局签发的《贸易外汇业务登记表》办理,并通过货贸系统签注登记表使用情况。
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银行可以对非本行推荐的试点企业开展试点业务。
居民在境内接受境外提供的文化、体育和娱乐活动等服务以及非居民在境外接受我国提供的文化、体育和娱乐活动等服务而支付或收入的款项,应计入“223029-服务贸易-旅行-私人旅行-其他私人旅行”相应项下。
个人不得以分拆等方式规避便利化额度管理及真实性管理。外汇局对规避管理的个人实行“关注名单”管理,“关注名单”个人的关注期限为列入关注名单”之后两年。
境内个人可凭本人与其配偶(境外个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夫妻关系证明,将本人账户内的10万美元一次性划转至配偶外汇账户。
个人先行购汇垫付公务出国相关费用,境内机构可境内外汇划转,向个人归还该笔费用。
境内个人从事跨境电子商务可以通过本人外汇储蓄账户或外汇结算账户办理结算。
对机构申报主体填写的纸质《组织机构基本情况表》,境内银行和机构申报主体应妥善永久留存纸质原件或原件的电子扫描件/拍照件备查。
名录内企业的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注册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10天内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告。
银行自身非货币黄金进出口的涉外收付款、银行因金融服务发展而成为集中申报主体的业务及其他特定情形应按照本实施细则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被执行“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的机构申报主体,在完成补报义务后应以纸质申报方式完成被执行特殊处理措施期间新发生的涉外收入款项的申报。经办银行审核无误后,即可为其办理该笔新收款项的解付手续。
发生涉外收入的申报主体,应在解付银行解付之日(T)或结汇中转行结汇之日(T)内进行该款项的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