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印发浙江农商银行系统洗钱风险管理岗位设置及职数配置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浙农商银办〔2022〕168号),()负责对反洗钱工作平台自动产生的可疑交易预警案例,通过分析甄别,对拟排除或拟上报的可疑案例,填写案例处理意见后进行排除或上报。
关于修订印发浙江农商银行系统洗钱风险管理岗位设置及职数配置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浙农商银办〔2022〕168号),对()客户及时通知业务部门采取适当的后续控制措施。
《关于修订印发浙江农商银行系统洗钱风险管理岗位设置及职数配置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浙农商银办〔2022〕168号),兼职洗钱风险管理人员应当熟悉本条线、本部门专业知识和反洗钱专业知识,()。
《关于修订印发浙江农商银行系统洗钱风险管理岗位设置及职数配置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浙农商银办〔2022〕168号),所有员工对于洗钱风险管理履职过程中获得的有关信息应(),不得违反规定向任务单位和个人提供。
《关于修订印发浙江农商银行系统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控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农商银办〔2022〕187号),客户开户或办理其他业务时,监控名单管理系统将获取的客户、代理人、交易对手信息与监控名单进行核对,符合( )条件的,称为精准命中。
《关于修订印发浙江农商银行系统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控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农商银办〔2022〕187号),行社通过综合前端系统发起开户交易时,监控名单管理系统自动扫描,若客户或代理人精准命中限制类名单,开户交易()。
《关于修订印发浙江农商银行系统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控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农商银办〔2022〕187号),当日新增监控名单的,监控名单管理系统日终就新增部分对本行社上溯()所有客户、代理人及交易对手进行扫描,以确认是否命中。
《关于修订印发浙江农商银行系统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控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农商银办〔2022〕187号),行社对客户命中案例进行分析处理时,若确认该客户与监控名单无关的,可通过监控名单管理系统功能将客户添加至( ),并留存相关工作记录。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义务机构反洗钱交易监测标准建设工作指引>的通知》(银发〔2017〕108号),案例特征化是指义务机构通过收集存在行业普遍性、具有典型特征以及具有本机构个性化特点的案例,()的过程。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义务机构反洗钱交易监测标准建设工作指引>的通知》(银发〔2017〕108号),义务机构收集的案例,其中案件应当来自本行业、本机构发生或发现的洗钱案例,风险信息应当与当前洗钱风险及其发展变化相吻合,并具有一定的(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义务机构反洗钱交易监测标准建设工作指引>的通知》(银发〔2017〕108号),义务机构对所收集的案例,应当以客户为监测单位,其中“客户对某些业务和产品的偏好、对某些交易渠道的偏好、金融服务使用的偏好、故意掩饰和隐瞒等特征”,属于哪类()可识别异常特征。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义务机构反洗钱交易监测标准建设工作指引>的通知》(银发〔2017〕108号),( )是指义务机构将所收集案例中可识别的特征抽取和量化的过程,设计出可识别、可衡量或可反映案例中异常特征的指标。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义务机构反洗钱交易监测标准建设工作指引>的通知》(银发〔2017〕108号),( )是指义务机构通过将能反映特定洗钱及相关犯罪类型的不同指标排列组合形成模型,进而实现对特定洗钱类型更具有指向性的监测。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义务机构反洗钱交易监测标准建设工作指引>的通知》(银发〔2017〕108号),义务机构可选择自主开发、共享开发或市场采购等方式建设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监测系统,但无论采取何种开发方式,开发前应当在监测标准设计等方面提出适合( )的监测系统建设需求,开发完成后监测系统能有效满足监测标准运行的数据需求。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义务机构反洗钱交易监测标准建设工作指引>的通知》(银发〔2017〕108号),( )指标反映义务机构监测标准设置的敏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