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级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应是经本单位(动火单位或设备运行管理单位)考试合格并经本单位分管生产的领导或总工程师批准并书面公布的( )。
动火工作票中运行许可人的安全责任包括:( )、向工作负责人现场交待运行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动火工作票各级审批人员和签发人的安全责任:( )。
本规程所指动火作业,系指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 )的临时性作业。
使用中的氧气瓶和乙炔瓶应( )。氧气瓶和乙炔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5m,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准靠近热源,应距明火10m以外。
当出现下列哪些情况时严禁动火:( )、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未清理干净前、遇有火险异常情况未查明原因和消除前。
气瓶的搬运要求( )。
开展二级动火作业时,动火工作票一般一式三份,分别由( )收执动火工作票。
一级动火时,( )应始终在现场监护
( )不能填写动火工作票。
关于用汽车运输气瓶,说法错误的有( )。
动火工作必须按下列原则从严掌握:( )
以下区域的动火工作必须使用一级动火工作票:( )
对带电设备应使用 ( ) 等灭火。
发生火灾时,对注油设备应使用( )灭火器或( )等灭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