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的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要求进行排查治理,但不必采取预防措施。( )
从业人员不足50人的,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省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 )
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由承保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推进安全生产技术进步,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并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可以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危险源、危险区域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配备消防、通讯、照明等应急器材和设施,并根据生产经营设施的承载负荷或者生产经营场所核定的人数控制人员进入( )
购买和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应当记录在案。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志或者未经法定认证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从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从业人员承担。( )
燃气从业人员不可以同时持有不同人员类别(工种)的合格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