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的监督考核,保证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
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 )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 )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通过相关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依照前款规定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有关负责人( )处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 )、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 ),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 )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及时采取措施( )有关人员。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 )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 )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 )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 )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运输、( )、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依照有关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