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职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职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的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组织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职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职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但无需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设置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