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0.普速铁路作业人员必须按照班前安全预想布置的规定径路行走,双线地段应在面迎来车的一侧路肩或人行道行走。行走中,人员、机工具及材料不得侵入铁路机车车辆限界。
551.普速铁路在铁路建筑限界外进行机工具检查等准备工作时,作业人员、机工具不得侵入限界。
552.普速铁路遇有大雾、暴雨、雾霾等恶劣天气影响瞭望时,仍可以进行“天窗”点外上道作业。
553.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听从驻站联络员的统一指挥。驻调度所(驻站)联络员与施工(维修)作业负责人应确保通讯畅通,及时了解施工(维修)进度及施工机械的作业情况。
554.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听从现场防护员的统一指挥。驻调度所(驻站)联络员与施工(维修)作业负责人应确保通讯畅通,及时了解施工(维修)进度及施工机械的作业情况。
555.所有参加上道作业人员应按本岗位的配备标准,配备并正确穿戴劳动防护服装,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防护设施,做到“白天见黄、夜间见光”,防护人员必须有明显的标识。
556.上道作业人员工作前应充分休息,不得饮酒,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遵守两纪,作业中注意瞭望,及时下道避车,确保行车和人身安全。
557.作业人员应强化自我防护意识,作业中做好“自控、互控、他控”。
558.作业人员进入铁路两侧封闭设施、“天窗”点外作业、应急处置以及园林养护等上道作业,都必须按规定设置驻调度所(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员进行防护。
559.各单位要按照“先防护、后作业”和“防护员不参与作业、作业者不兼职防护”的要求,制定完善作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健全防护体系,明确防护作业标准。
560.上道前或跨越线路时,必须严格遵守“一停、二看、三通过”和“手比、眼看、口呼”的规定,作业人员可随意穿越线路。
561.作业人员休息时可以坐在钢轨、轨枕头及道床边坡上。
562.严禁作业人员跳车、钻车、扒车和由车底下、车钩上传递工具材料。
563.防护人员可不参加作业前的安全预想。
564.作业人员不准在非封锁线路道心、轨枕头上行走(有明确规定需要在道心内行走的作业项目除外);不准脚踏钢轨面、道岔连接杆、尖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