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措施》规定,凡是安全准入、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违反程序、降低标准、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必须推倒重来,并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硬措施》规定,对矿山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不满足规定要求,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依法限期整改直至停产整顿,并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
《硬措施》规定,严格矿山安全培训机构执业能力监督检查,坚决整治假培训、假考试、假证书等乱象。()
《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简称“硬措施”)规定,对灾害矿井该鉴定不鉴定、该戴帽不戴帽、不按灾害等级设防或者鉴定弄虚作假的,责令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
《硬措施》规定,要建立便捷、有效的举报途径,鼓励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人员实行重奖。()
《硬措施》规定,对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冒险组织作业等造成事故或者瞒报谎报事故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处罚,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负责”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法律责任。()
《硬措施》规定,对应当发现的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类的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失察、只检查不执法、问题隐患描述避重就轻的,启动责任倒查机制,按照“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硬措施》规定,对履行职责不力、推诿扯皮等造成事故的,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硬措施》中每一条都有追责要求,开篇就提出一体压实各级矿山安全生产责任,这就是“硬”的具体体现,也是抓安全生产工作的灵魂。()
各矿山企业必须配齐配强机构和人员,“五职”矿长、“五科”(技术、机电、通防、调度等职能科室)技术人员必须有学历、有专业、有经历、有实权。()
《硬措施》总结事故规律特点,针对性地提出,严格信息报送、严防瞒报谎报、严格提级调查、严肃追究责任、强化警示教育。()
《硬措施》强调矿山安全国家监察机构要加强“督政”,要求必须坚持严的基调,当好地方党委和政府矿山安全的“吹哨人”,用好约谈、通报、发督促函、暗访、曝光等手段,将责任、压力层层传递到基层末梢。()
《硬措施》是扭转当前矿山领域重特大事故多发连发势头的现实需要。()
《硬措施》是非常时期的非常之举,是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迫切需要。()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按照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