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线作业来车时,作业人员下道避车距离的规定60km/h<Vmax≤120km/h时,距列车不小于( )米下道完毕;
本线作业来车时,作业人员下道避车距离的规定Vmax≤60km/h时,距列车不小于( )米下道完毕。
在站内其他线路作业,躲避本线列车时,下道距离不少于( )m
下道后距钢轨头部外侧的距离(安全距离)不小于( )m。
邻线来车,本线封锁时邻线速度υmax≤( )km/h时,本线可不下道。
邻线来车,本线不封锁时,邻线速度υmax>120km/h时,下道距离不小于( )米。
邻线来车,本线不封锁时,60km/h<邻线速度υmax≤( )km/h时,来车可不下道,但本线必须停止作业。
人员下道避车的同时,必须将作业机具、材料移出线路,并放置、堆码牢固,不得侵入( )。
非电气化铁路信号机立柱外侧( ) m范围称为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
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支柱外侧( )m为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
发现胀轨跑道时必须立即拦停列车,及时采取措施,恢复线路,首列放行列车速度不得超过( )km/h,并派专人看守、整修线路,逐步提高行车速度。
施工地段放行列车,轨道静态几何尺寸偏差不得超出下次施工前最高行车速度等级的( )容许偏差管理值。
靠近线路堆放材料、机具等,距钢轨头部外侧距离不小于( )mm,离钢轨顶面高度不大于300mm,坡度不陡于1:1。
靠近线路堆放材料、机具等,距钢轨头部外侧距离不小于810mm,离钢轨顶面高度不大于( )mm,坡度不陡于1:1。
靠近线路堆放材料、机具等,距钢轨头部外侧距离不小于810mm,离钢轨顶面高度不大于300mm,坡度不陡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