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车站联系并得到同意后,即可在站(场)内过轨运送机工具及材料。
高速铁路相关单位施工(维修)或遇设备故障应急抢修、救援作业等需进入作业通道门时,必须凭调度命令,施工(维修)作业负责人必须与驻调度所(驻站)联络员联系确认(设看守人员的还应办理进入通道门手续)后,方准作业人员进入通道门。未经联系确认、无调度命令禁止进入。
高速铁路各类作业,必须安排在“天窗”内进行,可以利用列车间隔时间作业.
“天窗”或封锁时间以外,禁止任何人员进入高速铁路封闭设施、桥面或隧道范围内(高架桥下封闭范围、“天窗”或封锁时间以外铁路总公司和路局有特别规定可上道进行的作业项目除外)。
高速铁路,因救援抢险等需要,必须在非“天窗”时间内进行作业的,作业单位在提报计划和作业申请时,必须同时提出对本线封锁、邻线限速160km/h 及以下或封锁的请求,得到列车调度员许可的命令后方可上道作业。
高速铁路,因救援抢险等需要,必须在非“天窗”时间内进行作业的,作业人员从邻线侧作业通道进入线路封闭设施后需短时间穿越非封锁线路时,必须设专人防护,经现场防护员与驻调度所(驻站)联络员联系,确认没有来车后,方准快速组织通过。
进入高速铁路封闭设施前,作业负责人应在作业通道门外清点登记作业人员、机工具数量;作业结束后开通线路前,作业负责人必须再次清点人员、机工具数量,确认人员、机工具及材料已全部撤至封闭设施以外、作业车辆已返回指定停车地点后,方可通知驻调度所(驻站)联络员销记。
依据《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规定,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依据《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规定,一般事故分为:一般A类事故、一般B类事故、一般C类事故、一般D类事故。
依据《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规定,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事故。
依据《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规定,造成2人死亡,未构成较大以上事故的,为一般A类事故。
依据《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规定,造成1人死亡或造成5人以下重伤情形的,未构成一般A类以上事故的,为一般B类事故。
依据《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规定,施工、检修、清扫设备耽误列车情形的,未构成一般C类以上事故的,为一般B类事故。
依据《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规定,作业人员违反劳动纪律、作业纪律耽误列车的情形,未构成一般C类以上事故的,为一般D类事故。
依据《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规定,行车设备故障耽误本列客运列车1小时以上,或耽误本列货运列车2小时以上;固定设备故障延时影响正常行车2小时以上(仅指正线)情形的,未构成一般C类以上事故的,为一般D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