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降雨量达到出巡以上警戒值且连续降雨量达到91~150mm,冒雨巡查结束后24小时内对高度()以上高堤深堑及防洪地点至少检查一遍。
一般巡查地段结束冒雨巡查的条件为降雨结束后()小时,且经检查设备无异常。
雨后检查路基地段横向范围:路堤地段原则上为坡脚(有侧沟的以侧沟外侧为准)外水平距离至少()m。
雨后检查路基地段横向范围:路堑地段原则上为堑顶(有天沟、山头时原则上以天沟外侧 ()m 或坡面反坡处为准)
一般情况下,当江河洪水位达到墩顶以下()m且有上涨趋势时水位为看守洪水位警戒值。
在接到限速报警后,车间或工区必须立即派员赶到车站行车室进行限速登记,原则上限速登记在雨量限速警戒信息发布后()分钟内完成。
当降雨量达到出巡以上警戒值且连续降雨量达到()及以上时,冒雨巡查结束后48小时内,对高度5m以上高堤深堑、桥梁护锥及基础、隧道仰坡及防洪地点至少检查一遍。
当连续降雨量达出巡警戒值及以上,工务段对防洪重点地点实行雨中及雨后()小时看守或盯控视频、光纤等监控终端,发现异常立即安排现场确认。
Ⅱ级防洪地点临时看守期间设备正常时执行守车联控,即看守人员主动定时(看守期间每()小时左右1次,看守开始及结束时均应呼叫一次)呼叫车站值班员。
降雨等级划分:24小时降雨量大于()mm为暴雨。
对Ⅱ级防洪地点,临时看守取消时间为降雨结束后()小时或水位明显降低,工务段也可视设备状况、周边环境变化情况及雨水影响程度,适当延长看守时间,经检查设备无异常。
Ⅱ级防洪地点长度不宜超过()m,曲线地段及通视条件受限的地段还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确保每处Ⅱ级防洪地点通视良好。
工务段应将每处坡面高度大于()m 的深路堑及隧道出(入)口仰坡地段作为一个路基单元进行管理,并健全相关台账。
因时降雨量达到封锁警戒值的,解除条件为时降雨量小于限速警戒值(若开通时雨量小于()mm,可常速开通;若开通时雨量大于10mm,可限速45Km/h)。
因时降雨量达到警戒值限速和因连续+时降雨量达到警戒值限速的,解除条件为时降雨量小于 () 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