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制定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培训制度,定期开展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培训。
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对理财产品进行拆分等方式,向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低于理财产品风险等级的投资者销售理财产品。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覆盖全面、授权明晰、相互制衡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体系,并明确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职能部门在从业人员行为管理中的职责分工。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将本机构制定的从业人员行为守则及其细则报送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并每季度至少报送一次本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评估报告,报告应至少包括本机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的治理架构、制度建设、从业人员不当行为等内容。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定期对行为守则进行更新和修订,以适应经营环境和监管要求的变化。
与本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离职或退休人员,如被发现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期间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不必追究其责任。
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层层压实党建工作责任,着力强化制度执行,维护法规制度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银行业保险业不折不扣得到贯彻执行。
持续强化风险内控机制建设,有针对性地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犯罪案件频发、对于银行保险机构稳健经营有重要影响的重点领域违法犯罪问题,惩防结合,标本兼治,管住人、看住钱、筑牢制度的防火墙。
构建“落实机构主体责任、建立行业协作机制、强化外部监督管理”三位一体的预防犯罪工作体系,形成齐抓共管的治理格局。
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从业人员可以参与各类票据中介和资金掮客活动。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落实同业账户开户、资金划付、印章及凭证保管等关键环节风险管控,防范外部欺诈。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覆盖全体从业人员的警示教育。要向经营管理、风险控制有决策权或重要影响力的各级管理人员定期传达监管要求、解析监管政策、提示风险,增强合规经营和风险防控意识。
法人机构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年度报告内容应当覆盖本机构总部和全部分支机构。
非法人机构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年度报告内容应当覆盖本级机构及其所辖分支机构。
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强化组织保障,加大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资源投入,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培训,提高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