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电服务标准》规定: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制。居民客户收费、用电业务办理时间一般每件不超过5分钟。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电服务标准》中现场服务的服务功能包括:处理新装、增容及变更用电,故障抢修,电费收取,电能计量装置校验,电能计量装置换装,保供电,服务信息告知,专线客户停电协商,能效公共服务,服务申请处理及服务诉求收集等。
《国网营销部关于印发供电营业厅运营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规定:营业厅营业员为客户提供服务时,当客户的要求与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相悖时,应向客户耐心解释,争取客户理解,做到有理有据。
《国网营销部关于印发供电营业厅运营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规定:受理用电业务时,应主动、完整向客户说明该项业务需客户提供的相关资料、办理流程、收费项目和标准,资料审核无误后,将客户信息及时、准确录入营销业务应用系统,并将工单发送至下一环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规定:电力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费业务管理办法》要求,健全电费回收分级预警机制。国网客服中心、各省(市、县)公司应关注国家政策动向、行业发展动态,跟踪电力客户生产经营状况、用电特征、交费情况,分析履约能力,通过信息化手段建立预警模型,及时预判预警电费回收风险。
如发生计费电能表丢失、损坏或过负荷烧坏等情况,用户应当及时告知供电企业,以便供电企业采取措施。如因用户原因引起的,用户不负担赔偿费或修理;其他原因引起的,供电企业应当负责换表,不收费用。
客户档案信息不提供查询服务,但可以提供核对服务。
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等国家有关规定,居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可采用三相、380V电压,额定电流不应大于32A。
充电桩分时电价按每日24小时分为高峰、平段、低谷三段各8个小时。
充电桩分时电价三个时段为:高峰(11 -14点、18-23点)、平段(7-11点、14-18点)、低谷(23 -次日7点)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供电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作思路为:2024年,全面推广供电服务“一次办”“跨省办”,公共服务“一次办”,进一步扩大供电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范围。
故障抢修过程中,遇到表计损坏等情况,应先复电后抢修,并及时告知计量人员现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