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大庆油田健康设备设施配备指导意见》(试行)(庆油发〔2023〕50号),油田公司及所属单位应结合实际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并配备至少1名专兼职心理咨询师。( )
依据《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HSE监督管理办法》(庆油发〔2020〕133号),对监督发现的隐患问题分析原因,制定、落实整改纠正措施,及时进行闭环管理。( )
依据《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HSE监督管理办法》(庆油发〔2020〕133号),现场发现违规处置危险废物应对现场立即给予局部或全部停工(停止使用)处理,并下发《HSE监督停工通知书》。( )
依据《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QHSE管理体系审核管理办法》(庆油发〔2019〕44号),油田公司QHSE审核,按照审核主体,分为内部审核、上级审核和第三方审核。( )
依据《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QHSE管理体系审核管理办法》(庆油发〔2019〕44号),QHSE审核实行严重问题考核问责制度。( )
依据《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QHSE管理体系审核管理办法》(庆油发〔2019〕44号),大庆油田HSE培训咨询中心是集团公司授权的HSE培训咨询机构,是油田公司QHSE审核的内部机构,对审核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
依据《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QHSE管理体系审核管理办法》(庆油发〔2019〕44号),油田公司及所属单位应积极配合审核工作,鼓励支持管理人员参与审核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条件,做好审核人员、用具、车辆、食宿等保障工作,确保审核顺利进行。( )
依据《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QHSE审核员管理细则》(庆油发〔2021〕170号), 油田公司及所属单位应对参加本级审核工作的审核人员,按次计发审核工作专家费,在本单位工资总额中列支。( )
依据《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QHSE审核员管理细则》(庆油发〔2021〕170号),矿大队及以下单位应按照生产性质和风险特性,以不低于用工数的2%配备初级及以上审核员。( )
依据《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环保履职考评实施细则》(庆油发〔2022〕150号),安全环保履职考核,是指对员工在岗期间安全环保工作表现和工作绩效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安全环保履职考核结果,纳入员工绩效考核内容。( )
依据《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环保履职考评实施细则》(庆油发〔2022〕150号),安全环保履职考评结果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档次。考评结果可以不与奖金兑现、职级升降、岗位调整等挂钩。( )
依据《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环保事故隐患管理办法》(庆油发〔2021〕59号),综合性排查是指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和过程安全管理各要素落实情况为重点开展的全面检查。( )
依据《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环保事故隐患管理办法》(庆油发〔2021〕59号),季节性排查是指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检查,春季以防火、防解冻泄漏、防解冻坍塌为重点;夏季以防雷暴、防油气泄漏、防设备容器超温超压、防汛、防暑降温为重点;秋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为重点。( )
依据《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环保事故隐患管理办法》(庆油发〔2021〕59号),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隐患,均有权向所属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和安全环保监管部门报告。( )
依据《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环保事故隐患管理办法》(庆油发〔2021〕59号),较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及时整改排除的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