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属于法律。
参与联合保荐的机构不得超过3家。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应遵循真实原则。
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需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并经核准。
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被证监会责令改正,整改期间,已上报项目,监管机关终止市理。
中国证监会对财务顾问的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非现场检查或者现场检查。
财务顾问主办人在改正期间,不得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开展“荐股软件”销售,应将营销宣传资料报证券交易所备案。
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应当约定,自签订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客户可以邮件通知方式解除协议。
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应当约定,自签订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客户可以口头通知方式解除协议。
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的人员,应当具有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
在发布的证券研究报告上署名的人员,应当具有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为证券分析师。
为使证券研究报告发布符合合规管理要求,证券公司需要建立隔离墙制度。
证券公司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应当通过中国证监会网站,公示公司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投诉电话、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等基本信息。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的资金不得用于私募基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