Ⅱ级防洪地点写入IC卡进行安全提示,雨中和雨后派人临时看守。
Ⅲ级防洪地点应加强雨中、雨后检查,遇强降雨天气,应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以守代巡措施。
雨量达到出巡警戒,应及时出巡检查。雨量达到限速警戒,应派人添乘检查,繁忙干线、干线的山区铁路要加密添乘检查。
雨量达到封锁警戒,要加强检查,必要时开行单机或轨道车检查、确认。
防洪巡查、巡守人员发现危及行车安全的险情时,应果断拦停列车,迅速设置防护,立即向车站值班员(列车调度员)报告险情。
防洪巡查、巡守人员发现危及行车安全的险情时,当洪水位达到桥梁警戒水位或发现险情时,应及时采取限速或封锁措施。
水害抢修时,干线铁路应按照“先通后固、永临结合”的原则,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缩短抢修时间,并防止发生次生灾害。抢修通车后,应继续做好加固与整修工作。
防护员必须由经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持证上岗。
驻站联络员必须由从事现场防护工作满6个月及以上的现场防护员中选出,经培训合格、跟班学习后方可独立上岗。
野外作业遇雷雨时,作业人员应放下手中的金属器具,迅速到安全处所躲避,严禁在大树下、电杆旁、停留的列车底部和涵洞内躲避。
酷暑、严寒季节,应采取措施防止中暑、溺水、冻伤和煤气中毒。
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必须由专人保管,储存时应与建筑物、烟火及水源隔离。
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搬运装卸及使用时,应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严防起火、爆炸和中毒。
线路作业和巡检人员,必须熟悉管内的线桥设备情况、列车运行速度、密度和各种信号显示方法,作业和巡检时应注意瞭望,及时下道避车。
步行上下工时,不得在道床范围内行走,注意前后瞭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