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轨列车运行时,重车情况下,经过300~500m半径曲线时,限速45km/h,经过300m以下半径曲线或侧向通过9号及以下道岔时,限速25km/h。(安规3.4.2)
双线地段使用单轨小车时,应在内侧钢轨推行。(安规3.6.1)
小车使用时应明确负责人和随车防护员,携带列调对讲设备及防护信号,配备足够的人员,可随时将小车撤出线路。(安规3.6.2)
小车上道使用应由工务段、工务机械段审批,具体办法由铁路局集团公司制定。(安规3.6.2)
小车在有轨道电路的线路或道岔上使用时,应设置车轴或垫。(安规3.6.2)
步行上下工时,在道床范围内行走,走道心时,应设置专人防护。(安规4.2.2)
普速铁路与高速铁路并行地段,进出高速铁路防护栅栏门、桥隧疏散救援通道门,执行普速铁路登销记制度。(安规4.2.4)
作业人员原则上应从本线一侧上下道,确需横越线路时,应明确防护措施并纳入作业方案。(安规4.2.8)
在无作业通道桥上拧动护木螺栓及钩螺栓时不得向桥内方向用力。桥面及作业通道上,不得有露尖的铁钉。(安规4.4.5)
任何作业均不得影响供电设备的支柱、拉线及基础等设施的稳定。(安规4.5.7)
铁路防护栅栏、作业门及疏散救援通道、限高防护架等安全防护设施应设置规范、标准、齐全、牢固,安全警示标志清晰醒目。(安规5.4.1)
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红线管理办法(试行)(太铁安监〔2018〕458号)将总公司各专业部门公布的“红线”一并纳入,适用于集团公司(含控股合资铁路公司)全体管理人员和职工,涉及在集团公司管内施工单位、委外单位的检查监督可参照本办法执行。(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红线管理办法(试行)1.3)
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红线管理办法(试行)(太铁安监〔2018〕458号)文件规定,无资质人员驾驶机车、动车组,擅自交无资质人员驾驶机车、动车组。属于触碰施工安全“红线”控制内容的行为(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红线管理办法(试行)2.8)
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红线管理办法(试行)(太铁安监〔2018〕458号)文件规定,机车乘务员值乘运行中睡觉;机车乘务员值乘中擅自离开司机室,造成司机室无人值守。属于触碰机务系统安全“红线”控制内容的行为。(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红线管理办法(试行)2.8)
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红线管理办法(试行)(太铁安监〔2018〕458号)文件对适用于管理人员或作业人员的安全红线条款分别标记,未做标记的适用于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红线管理办法(试行)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