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施工、维修作业要采用重叠作业的方式,综合利用天窗,提高天窗的利用率。(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实施细则3.13)
繁忙干线封锁5小时及以上、干线封锁6小时及以上或繁忙干线和干线影响信联闭8小时及以上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信联闭改造、电气化改造、CTC中心系统设备改造施工为普速铁路施工Ⅰ级施工。(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实施细则4.17.1)
繁忙干线封锁正线3小时以上或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4小时及以上、干线封锁正线4小时及以上或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6小时及以上的施工(大型养路机械作业、道床清筛、处理路基基床、成段更换钢轨和轨枕以及不影响邻线正线行车的更换道岔施工除外)为普速铁路施工Ⅰ级施工。(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实施细则4.17.1)
配合人员资格执行以下规定:Ⅲ级施工较多同一时间不能亲自到现场配合时,车间主任(副)须委托组长及以上人员担当。(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实施细则5.29.3)
营业线施工计划实行国铁集团、铁路局集团公司、车务段(直属站)分级管理,逐级审批制度。(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实施细则6.36)
大型客运站、枢纽、高速铁路、繁忙干线和干线影响较大的Ⅰ级施工计划,按规定须由国铁集团审批时,由铁路局集团公司营业线施工领导小组组织研究,提出施工组织方案、运输组织方案等报国铁集团。根据施工对运输的影响情况,国铁集团组织相关部门和铁路局集团公司及施工单位进行专题研究。(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实施细则6.39)
影响行车或影响行车设备稳定、使用的施工项目未经申报批准严禁施工,擅自施工或擅自扩大施工内容和范围的,一经发现立即停工并追究施工单位责任。(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实施细则6.40)
施工单位在提报施工计划申请时,可不同时提报施工安全协议。(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实施细则7.44)
编制施工日计划应以年度施工计划为依据.(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实施细则8.50.3)
未纳入月度施工计划的施工项目可以进行施工。(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实施细则9.54)
邻近铁路营业线进行以下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列为B类施工,必须纳入集团公司月度施工计划。(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实施细则11.65)
集中修是调配施工机械、人员、路料,综合利用施工天窗,集中完成一条线路行车设备大中修、技术改造和维修任务的一种施工组织形式。集中修主要适应于通过能力紧张的繁忙干线和干线。(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实施细则13.78)
施工(维修)销记:在车站、调度所和车务负责行车组织的动车段(所)登记的,作业完成后,经施工、设备管理单位检查达到放行列车条件,由施工(维修)负责人(驻站、驻调度所联络员)、设备管理单位检查人(设备管理单位指定人员)办理开通登记(施工销记),车站(列车调度员)签认后,按规定开通。(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实施细则14.86)
施工安全管理责任:参加营业线施工的劳务派遣工和业务外包用工应由具有带班资格的正式职工(即带班人员)带领,不准上述劳务人员单独上道作业。(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实施细则17.117)
施工和维修作业前以及天窗点外巡视、检查、检测项目作业前应按规定设置驻站(驻调度所)联络员、现场防护员,驻站(驻调度所)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施工维修期间不得临时调换。(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实施细则17.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