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红线管理办法(试行)(太铁安监〔2018〕458号)文件规定:车辆系统安全“红线”中车辆乘务员、随车机械师不按规定对车辆故障进行应急处置,盲目带车,适用管理人员。(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红线管理办法(试行)(试行)2.9)
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红线管理办法(试行)(太铁安监〔2018〕458号)文件规定,凡触碰安全“红线”作业人员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涉及高铁和客车安全问题时,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造成严重影响的,给予记大过处分,直至撤职处分。(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红线管理办法(试行)4.22)
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红线管理办法(试行)(太铁安监〔2018〕458号)文件规定,凡发生触碰安全“红线”的个人或群体,在年度评先中,取消其所在班组和车间评先资格。(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红线管理办法(试行)4.24)
轻伤:指造成人员肢体、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致使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铁路劳动安全)
重伤:指造成人员肢体残缺或某些器官受到严重损伤,致使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铁路劳动安全)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不能认定为工伤。(铁路劳动安全)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铁路劳动安全)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不应当认定为工伤。(铁路劳动安全)
劳动防护用品又称劳动保护用品或个人防护用品。(铁路劳动安全)
生产过程中伤害呼吸器官的主要因素有生产性粉尘和生产性有害物。(铁路劳动安全)
《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实施细则》将铁路营业线施工按高速铁路和普速铁路进行管理。(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实施细则1.3)
铁路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方针(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实施细则1.6)
铁路营业线施工是运输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规范施工计划管理,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的运输组织,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积极推广使用技术先进的施工机具和施工方法,提高施工作业效率和质量。(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实施细则1.7)
天窗综合安排原则:遇天窗内多工种施工(维修)作业时,由工务部门按照平行作业的原则统筹进行安排,最大限度满足施工单位要求,原则上重点病害处理、施工优于正常维修。(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实施细则3.12.2)
涉及集团公司管界天窗作业时,由列车调度员与相邻集团公司列车调度员联系发令。各线天窗可遗漏,保证设备的维修。(铁路营业线施工理实施细则3.12.2)